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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5737838注册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流程指南
作为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枢纽,广州凭借开放的营商环境、完善的金融产业链及政策支持,成为融资租赁行业的沃土。注册一家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需兼顾政策合规与业务规划
注册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流程指南
作为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枢纽,广州凭借开放的营商环境、完善的金融产业链及政策支持,成为融资租赁行业的沃土。注册一家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需兼顾政策合规与业务规划,以下为您拆解具体流程。
明确公司类型与核心业务定位
类型选择
广州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分为金融租赁公司与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含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保监会监管,注册资本最低为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需具备金融牌照,可从事同业拆借等金融业务,适合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的机构发起设立。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监管,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美元,外资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 25%,经营范围涵盖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是多数外资企业或跨境合作项目的首选。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需符合商务部试点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 1.7 亿元人民币,由内资企业主导设立,业务范围与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基本一致。
业务定位
结合广州产业特色(如汽车制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航空航运等),明确核心业务方向:
若聚焦实体经济,可面向制造业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如为广州汽车零部件厂商提供生产线租赁;
若侧重基础设施,可参与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项目的大型设备租赁;
若布局跨境业务,可依托南沙自贸区政策优势,开展跨境租赁、离岸租赁等业务。
注册资本与股东资质要求
注册资本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美元,且需实缴到位(首期出资不低于 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2 年内缴足)。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1.7 亿元人民币,需一次性实缴。
货币形式:可采用人民币或可自由兑换货币(如美元、欧元),若以外币出资,需通过外汇管理局办理资本金结汇手续。
股东资质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外资股东:需为境外注册的法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 500 万美元,持续经营 2 年以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主营业务与融资租赁相关(如设备制造、金融投资等)。
内资股东:若含内资成分,需满足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近 2 年连续盈利。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股东需为内资企业,其中至少 1 家为主营业务突出、连续 2 年盈利的大型企业,净资产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选择与材料准备
注册地址
优先选择政策红利集中区域:
南沙自贸区: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税收优惠(如符合条件的跨境租赁业务增值税优惠)、外汇管理便利等政策,且有专门的融资租赁产业园区提供注册配套服务。
广州开发区:针对高端装备租赁、生物医药设备租赁等业务,提供财政补贴与人才引进支持。
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地址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地址需为商业办公用途,部分区域要求实地核查。
核心材料清单
设立申请书:载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经营范围、拟任董事监事高管信息等。
股东证明文件:
外资股东:经公证的境外注册证明、近 2 年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需由境外银行出具)。
内资股东:营业执照副本、近 2 年审计报告、股东会决议(同意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注册资本证明: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承诺书),若分期出资,需明确出资计划。
高管资质:拟任董事、监事、总经理等人员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具备金融、租赁、法律或相关行业从业经验(部分区域要求至少 1 名高管有 5 年以上融资租赁行业经验)。
公司章程:需明确融资租赁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利润分配机制等,外资公司还需载明外资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其他材料:如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注册地址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业务规划、盈利模式、风险防控措施)。
注册流程详解
前置审批(外商投资类)
商务部备案:登录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股东资质、注册资本等信息,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
外汇登记:凭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证,开立资本金账户,用于接收境外股东出资。
工商注册登记
名称预先核准: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提交 3-5 个备选名称(格式:广州 XX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名通过后获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材料:将上述材料整理后,通过 “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 平台线上提交,或到注册地政务服务中心线下窗口递交。
审核与发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材料(重点核查股东资质、注册资本实缴能力、地址合规性),审核通过后 5-10 个工作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后置审批与资质办理
税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核定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申请发票。
行业备案: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需在成立后 30 日内到商务部自贸区办(或属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内资试点企业需通过省级商务部门向商务部申请试点资格。
金融许可证(如需):若申请金融租赁公司,需向银保监会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领取《金融许可证》。
银行开户:选择广州地区有融资租赁业务经验的银行(如工行、招行、汇丰等)开立基本账户与资本金账户,办理跨境资金结算协议。
经营范围与政策支持
核心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担保)。
(具体以营业执照核定为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广州区域政策红利
南沙自贸区:跨境租赁业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前 2 年免税,后 3 年按 12.5% 征收)。
人才支持:对融资租赁公司高管及专业人才,提供安家补贴、子女入学便利等。
资金支持:纳入广州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开展实体经济相关租赁业务的企业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贴。
注册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需兼顾监管合规与区域政策红利,建议在筹备阶段咨询专业机构(如自贸区招商部门、律师事务所),确保股东资质、业务规划符合要求。凭借广州的区位优势与产业基础,合规运营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快速切入实体经济与跨境市场,实现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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