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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5737838南沙区申办家庭农场流程
在南沙区申办家庭农场,可依据《广州市南沙区家庭农场认定与监测办法》进行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在南沙区申办家庭农场,可依据《广州市南沙区家庭农场认定与监测办法》进行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经营者需准备《广州市南沙区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土地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从事水产(畜牧)养殖,还须提供相关养殖许可证明及复印件。此外,需提供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情况、生产类别、规模、技术装备、经营情况等。同时,提交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生态环境治理要求的证明材料,如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文件等。以上材料均需准备一式三份。
提交申请: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经营者自行向农场所在地的镇(街)农业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镇(街)审核:各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提出审核意见。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区级审核认定:区农业农村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将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农场名单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7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结果报区政府审定。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政府的认定意见,进行家庭农场登记,并颁发《广州市家庭农场认定证书》和牌匾。
家庭农场的认定可常年申请,集中受理。每年 10 月 30 日前上报的申报材料于当年受理,10 月 30 日后上报的申报转入次年受理。此外,鼓励家庭农场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以获得更完善的市场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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