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越秀-番禺-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南沙-增城-从化-花都-佛山-其它区域
13925737838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成立需满足多项条件,主要涉及注册资本、成员企业、组织架构等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注册资本要求: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 5 家子公司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成立需满足多项条件,主要涉及注册资本、成员企业、组织架构等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注册资本要求: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 5 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
企业组织形式: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
成员企业资格: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章程与名称:企业集团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章程应载明企业集团名称、母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企业集团的宗旨、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和协作方式等事项。同时,要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名称中要包含 “集团” 字样,且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集团名称重复。
经营场所与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保障集团公司能够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组织机构要求: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以及相应的管理团队,确保集团运营有序、高效。
此外,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文章推荐